莞告字[2011]110號
經東莞市人民政府批準,東莞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2011WT010宗地面積: 36761平方米宗地坐落: 麻涌鎮(zhèn)漳澎村
出讓年限: 50年容積率: 1-1.8建筑密度(%): 30-40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業(yè)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保證金: 350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三通一平
起始價: 1416萬元/公頃加價幅度: 10萬元/公頃
掛牌開始時間: 2011年11月08日10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1年11月22日10時00分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①出讓宗地周圍基礎設施達到三通,即通水、通電和通路,按現狀出讓。②成交后1個月內,由麻涌鎮(zhèn)人民政府按土地現狀將宗地交付給受讓人使用。
2、出讓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350萬元;報價增幅為人民幣10萬元。
3、規(guī)劃建設要求:
、宄鲎屪诘氐母偟萌隧毎2011-06-1011號《建設用地規(guī)劃批準書》的具體要求進行建設;地塊中的工業(yè)項目控制指標需符合國土資發(fā)[2008]24號文件的要求。
㈡出讓宗地開發(fā)建設期為2年,宗地建設項目在2012年11 月22 日前開工,在2014年11 月22 日前竣工。
㈢出讓宗地競得人須按以下環(huán)保標準進行建設:
該項目廢水排放執(zhí)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級標準,廢氣排放執(zhí)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級標準。
按照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要求,該地塊引進的農副食品加工項目,必須編制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并報有審批權限的環(huán)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同意,該地塊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1月19日到www.dgtdjy.gov.cn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1年10月21日 至 2011年11月19日 到 www.dgtdjy.gov.cn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19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11月21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www.dgtdjy.gov.cn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11WT010 號地塊:2011年11月08日10時00分至2011年11月22日10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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