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2房網:你在文章中建議,為創(chuàng)新保障房建設機制,減少房地產市場調整可能產生的震蕩,可適當降低2012年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設目標,將重點放在保障房的制度和配套設施建設上。為降低房地產企業(yè)破產、重組給市場帶來非理性壓力。
當購買成本顯著低于政府直接建設保障房時,可由政府收購部分爛尾樓和過度降價的商品房作為保障房使用。請問,這是否意味著一旦出現(xiàn)房價暴跌,政府的收購可以起到托底作用?
張承惠:與國外房地產市場不同,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屬發(fā)展中市場,住房供給面仍存在較大缺陷,突出表現(xiàn)在保障房比例偏低,相關制度建設滯后。從2011年保障房建設情況看,保障房制度和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相當突出。2012年保障房的工作重點應放在建設和管理制度的健全上,做好頂層設計。
對于政府回購保障房的問題,我不認為是出于保護開發(fā)商的目的,也不能說是政府托底,而是萬一出現(xiàn)房地產市場極度惡化的情況,政府可以采取的一種穩(wěn)定市場的措施。我相信這只是在極端情況下,或只在局部地區(qū)需要采取的預備性措施。從目前房地產市場的情況看,談收購還為時過早。
0352房網: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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