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安置房成泡影 土地出讓現(xiàn)潛規(guī)則(2)
2011-10-25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狄海霞
“土地出讓招拍掛是為拿地做準備,那些審批許可還沒拿到,”亞星母公司河南亞星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行政部一負責人肖文豪說,目前在建的亞星驪都、悅都是安置房與商品房混建,村民已完成選房工作。他表示,市政府會議紀要默許開發(fā)商在審批證件不具備時可以開工建設,并稱這是政策性的支持,是為盡快完成村民安置、回遷。
另外,記者查閱了肖文豪所謂“政策性支持”的會議紀要,該文件為2007年9月份的《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城中村改造有關政策實施中具體細則的會議紀要》,文件稱,在103號文件出臺前,已介入城中村改造并已有投入的開發(fā)企業(yè),如果經招拍掛未競得土地,可按三種方式退出。
而肖文豪“亞星驪都、悅都是安置房與商品房混建”的說法,與亞星銷售人員“亞星驪都、悅都純?yōu)樯唐贩,不含安置?rdquo;的說法不一致。記者持介紹信到上海升龍投資集團鄭州分公司了解項目情況,未能得到該公司的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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