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不重視產權登記,特別是居住祖屋的人。須知道,這樣會給以后的生活帶來麻煩,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維護,其影響主要有:
(1)未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轉讓時,受讓方無法了解擬受讓產權的狀況,交易就難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難以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
(2)未經登記的房地產因無法向貸款方提交房地產權證書,不能抵押、投典;
(3)當權利人因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與他人發(fā)生糾紛或遭到非法侵害時,因無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機關提交有效的法律憑證,增加了司法實踐的困難,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4)當權利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屋進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對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一旦抵押人需處分抵押物時,由于未經登記房屋他項權利,其優(yōu)先受償權不受法律保護;
(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況發(fā)生的變化不及時登記,一旦遇到拆遷時,當事人因缺乏依據就會得不到有關補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