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土出讓告字[2012]第7號
經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準,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馬土讓2012-9號 宗地面積: 3.0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東至慈湖河路,南至天然路
出讓年限: 40年 容積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 保證金: 5435萬元
場地平整:凈地。 基礎設施:
起始價: 5435萬元 加價幅度: 10萬元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競得人資格自動失效,不退還土地競買保證金;已簽合同,未按時支付土地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催繳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人承擔法律責任。
2、土地開發(fā)程度:(1)凈地。(2)地上架空線、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綠化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3)土地按照現狀標高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水塘、水系由競得人按照規(guī)劃設計要求保留或改造。(4)基礎設施及配套(包括施工臨時用電、用水,施工便道及場地平整等)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內由金家莊區(qū)政府負責凈地交付。
4、開工及竣工時間: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2個月內竣工。競得人須在開、竣工后3個工作日內到市國土資源局申報備案。工程按期開工,全面開工后,則退還開竣工履約保證金的80%;按期竣工,取得主管部門竣工驗收證明后,退還剩余的開竣工履約保證金。未按期開竣工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讓價款總額的1‰比例進行扣減,開竣工履約保證金全部扣除后,無條件進行追繳。
5、日照間距、安全距離、消防通道、出入口、與周邊已建建筑物的退讓距離等按照國家建筑技術規(guī)范要求執(zhí)行。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02月28日至2012年03月19日到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2年03月20日至2012年03月20日到馬鞍山市國土局5樓土地發(fā)展中心儲備經營科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03月20日10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03月20日10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12年03月20日10時15分在馬鞍山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拍賣廳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如本次公開出讓方式為掛牌,報名申請截止時間延長至2012年3月29日17 時,交納土地競買保證金和開竣工履約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相應延長至2012年3月29日17時。掛牌時間為2012年3月20日10時至2012年3月31日16時,地點為馬鞍山市招
標采購交易中心拍賣廳。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出讓采用電腦報價方式即競買人通過馬鞍山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拍賣廳專用電腦報價終端登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礦權公開出讓報價系統(tǒng)”進行報價。
(三)意向競買人可向馬鞍山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咨詢電腦報價系統(tǒng)的使用方法。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太白大道與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聯(lián) 系 人:史先生、左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555-2373676
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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