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點供應建設用地不可亂用
發(fā)布時間:2011-05-1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編輯小馮
[提要]為確保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用地需求,山西省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和資金建設保障性住房,解決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
為確保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用地需求,我省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和資金建設保障性住房,解決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同時,將通過單列土地供應計劃,加快審批進度等措施,實現我省保障性住房“有地供,供到位,供得快,用得好”。
據介紹,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qū)改造安置住房、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其他方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可以采用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指標由省國土資源部門在年度用地計劃中單列,各市縣建設任務、規(guī)劃選址、立項手續(xù)等,以“點供”方式直接下達至建設項目,優(yōu)先保障全省保障性住房用地。
山西省將合理調整土地儲備結構,優(yōu)先安排收回的國有土地和儲備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引導城市、國有工礦棚戶區(qū)和農村危房改造原則上實行原址改造,盡量安排使用存量建設用地,新批準的房地產開發(fā)用地項目,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