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雖然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閉幕,但各種對會議的解讀卻接踵而來。從會后發(fā)布的“公報”來看,近5000字的內容卻未提及房地產,只有“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最沾邊。一些業(yè)內人士由此推斷,農村建設用地入市的步伐有望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單獨提出了‘建設用地’,接下來更多農村土地將進入供應,意味著城市房地產價格將受到沖擊。”國家開發(fā)銀行研究院副院長、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場室主任曹紅輝認為,這表明農村土地流轉將不再局限于農村,而是跟城市市場并軌,相比過去將更具有可操作性。
有媒體報道,億翰智庫首席研究員陳嘯天認為,目前市場上正在被探索的一些農村用地流轉方面的試行方法可能被中央采納,作為農村用地流轉的方法。“如果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得以建立,那未來的土地供給量將有明顯改善,市場的供不應求的局面將在中長期有所緩解,同時房地產市場也會獲得改革帶來的紅利。”
近期,安徽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qū))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提出建立多元統(tǒng)一的農村土地市場,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通過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出租等方式依法進行流轉,用于工業(yè)、商業(yè)、旅游和農民住宅小區(qū)建設等。建立農民通過流轉方式使用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的制度。
而《新京報》援引中國人民大學農業(yè)與農村發(fā)展學院教授鄭風田的話稱,目前土地改革面臨太多的制度障礙。安徽省政府出臺的這個文件透露的信息還不是很多,很模糊,但是對于農村建設用地、宅基地流轉屬于跳出法律的改革。安徽省國土廳隨后也表示,涉及宅基地的只是流轉的方式使用,并非“買賣”。
“土地改革的難點,就在于破除以前必須經過征地環(huán)節(jié),才能進行房地產開發(fā)的制度障礙。這將涉及巨大的利益分割,關乎地方土地財政及農民權益,阻力重重也。”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撰文稱,早在2008年的十七屆三中會,文件中就提出“逐步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次少了“逐步”二字,但仍不宜過于樂觀。
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近日向媒體公開表示,如果土地真推動改革,可能會造成土地價格短期內比較大幅度上升。因為城市土地拆遷要獲得很大的補償,過去農村拆遷農民沒有享受到過多利益。這次提出保障農民利益,有可能提高對農民補償,或在土地交易獲得利潤當中給一定分成。援引中國人民大學農業(yè)與農村發(fā)展學院教授鄭風田的話稱,目前土地改革面臨太多的制度障礙。安徽省政府出臺的這個文件透露的信息還不是很多,很模糊,但是對于農村建設用地、宅基地流轉屬于跳出法律的改革。安徽省國土廳隨后也表示,涉及宅基地的只是流轉的方式使用,并非“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