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邯出告字[2012]25號)
邯出告字[2012]25號 2012-8-20
經邯鄲市人民政府批準,邯鄲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邯出告字[2012]25號 宗地面積: 5439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夢湖以南、輸元河南路以北。
出讓年限: 70年 容積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綠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 保證金: 21000萬元
起始價: 45850萬元 加價幅度:
掛牌開始時間: 2012年09月10日09時00分 掛牌截止時間: 2012年09月21日17時00分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允許聯(lián)合競買,只接受中文書面競買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2年08月27日 至 2012年09月19日 到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層)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2年08月27日 至 2012年09月19日 到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層)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09月18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2年09月20日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層)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邯出告字[2012]25號 號地塊:2012年09月10日09時00分 至 2012年09月21日17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1、本次公開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由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發(fā)布變更公告或發(fā)出書面通知,屆時以變更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
2、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3、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有溢價,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60日內繳清全部出讓價款。出讓人在受讓人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后10日內交付土地。
4、在競買成交確認后競買保證金轉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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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⑴出讓宗地范圍內地下及地上如有樹木、電力線、通信線、地下隱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網等,受讓人可結合規(guī)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協(xié)調遷移或清理等,所需費用由受讓人自行支付。
⑵該宗地周邊的道路、管網2013年建設完畢,確保不影響使用。
⑶報名參與土地競買的申請人,取得競買資格后,競買人必須參與報價。如果取得競買資格后,不參與報價,致使土地出讓不成交的,競買申請人在掛牌結束之日起,一年內不得申請參與我市的土地競買;自2012年1月1日以來,曾兩次取得競買資格而不參與報價,致使土地出讓不成交的,不得申請參與本次土地競買。
6、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地塊掛牌文件。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邯鄲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邯鄲市行政服務中心四層)
聯(lián) 系 人:徐女士 賀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310-2031948 0310-3017293
開戶單位:邯鄲市財政局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鄲分行
銀行帳號:72471101831000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