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明確管理政策抑制“騙!笔录l(fā)生
發(fā)布時間:2011-11-28 來源:0352房網(wǎng) 編輯:宋羽欣
“騙保”在如今這個社會上,已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各色人群出入保障房小區(qū)的事情已屢見不見。其中不乏社會知名人士,開寶馬奔馳的。對于騙取保障房這一情況,各地地方政府都出臺了相應(yīng)的應(yīng)對辦法。
11月27日電河北省近日出臺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管理辦法,明確對騙取保障性住房以及違規(guī)使用、轉(zhuǎn)讓的,駁回其申請或責令其退還、退出,并將違規(guī)情況計入誠信檔案,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處30000元罰款,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辦法要求,保障房申請人要實行輪候制度,建立輪候冊并向社會公開;采取公開抽簽、搖號或者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確定具體的分配順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家庭成員、戶籍、收入、住房等情況發(fā)生變化,已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要書面告知住房保障部門,并退出輪候。
當?shù)剡規(guī)定,對為住房保障申請人或保障對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責任單位處以30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處以3000-10000元罰款。對審查和檢查人員以及相關(guān)管理人員濫用職權(quán)、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jié)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