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臺廉租房配租新規(guī)收入超標將取消資格
發(fā)布時間:2011-11-19 來源:0352房網(wǎng) 編輯:宋羽欣
廉租房一直是中國房地產(chǎn)市場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雖然建立時間不短,但是因為種種因素的制約發(fā)展程度有限,成為當前房地產(chǎn)市場結構性失衡的關健問題之一。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目前,北京市住房保障體系有兩種配租方式,一是以廉租方式配租,廉租家庭一般只要繳納月均50-100元,其余部分房租則由財政?钪Ц督o房東;二是以公租方式配租,公租家庭只要繳納低于月均房租的租金即可,繳納金額高于廉租家庭,但不會高于社會租金,其余部分也由財政?钪Ц督o房東。
1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住房保障辦透露,北京市完整的住房保障體系和退出機制已經(jīng)建立。根據(jù)《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定期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資產(chǎn)狀況等進行檢查,對家庭收入連續(xù)1年超出規(guī)定標準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停發(fā)租房補貼,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收回廉租住房。退出廉租房后,保障體系仍有銜接。
另根據(jù)2011年年初北京市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廉租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若干意見》,廉租房與公租房實施并軌,對不再符合廉租房條件但符合公租房條件的承租家庭,由區(qū)縣住保部門取消廉租房保障資格,按公租房標準繳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