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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地產稅何時開征是近年來從未降溫的話題。日前,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上的發(fā)言,讓有關房地產稅的討論再度掀起熱潮。
隨著2017年的來臨,房地產稅出臺的預期和聲音也越來越大。對此,民建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馬光遠在接受海外網(wǎng)財經采訪時表示,當務之急不是推出一個不成熟的的法律文本,而是通過廣泛討論,形成基本共識,擺脫“功利主義”思維的桎梏。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有本質區(qū)別
目前很多人依然在混淆使用“房產稅”和“房地產稅”兩個概念,事實上從近兩年國家正式文件或相關主管部門的言論中,都是使用“房地產稅”這個概念。
事實上,如果從最初物業(yè)稅的討論和設計開始,關于房產稅的討論已經10多年了,其間經歷了征不征、怎么征、征多少等諸多討論和爭議。2003年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實施城鎮(zhèn)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tǒng)一規(guī)范的物業(yè)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之后由于中國房價的暴漲,在房產稅的政策目的中自然有了通過房地產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圖,并在上海重慶兩地的“房產稅”擴大征收試點,但效果乏善可陳。
無論是上海的增量征收還是重慶的高端存量征收,其實際征收稅額和兩市的是住房規(guī)模遠遠不相配!胺康禺a稅”比“房產稅”多了一個“地”字,就意味著未來的持有稅,征收對象不但是房屋價值,而且還將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價值,F(xiàn)行房地產相關稅費,都有可能隨著房地產稅的推行而進行整合,因此應該是房地產稅收體系的綜合改革。
房地產稅推行前要先立法討論
房地產稅開征前應該先立法。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稅收法定”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相應法律作前提,政府則不能征稅”。2015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修改《立法法》的決定,明確規(guī)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通過制定法律來解決。
一系列政策頻出,意味著未來開征房地產稅,必須先由全國人大立法討論通過才能算數(shù)。
據(jù)了解,房地產稅法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了解和準備。立法通過后并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征,兩者不是同步的。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何時開征會授權地方政府自己決定,并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征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
專家:房地產稅落地后不會導致房價下跌
面對當前房價高企,特別是自去年年底以來,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以及南京、廈門等部分二線城市,房價短時間內走出了一波大漲的走勢,房價再一次被推到風口浪尖。面對房價的快速上漲,除去地方政府出臺諸多政策限制外,許多專家學者也開始呼吁國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以此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
然而,對于房地產稅落地后是否能讓房價真正回歸合理水平,業(yè)界有著不同觀點。一派認為,房產和一般貨物不同,它具有資本的屬性,因為它具有獲得資本利得和出租獲取收益的屬性,因此,對房地產進行征稅會使得資本的收益率下降,進而導致房價的下跌。
海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認為,房產稅推出不會導致房價下跌!耙驗橹袊洕叨纫蕾嚪康禺a,政府不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全國政協(xié)委員、清華大學教授李稻葵也稱房地產稅和房價之間的關系微乎其微,決定房價的主要是供需關系,而不是房地產稅,因此,至少在一線城市,不要指望房地產稅的推出能夠使房價大幅下降。
馬光遠對海外網(wǎng)財經表示,各國地方政府,在征收房產稅時,制度設計上盡可能的不引發(fā)房價的劇烈波動。而中國的房產稅在設計之初,就背負其讓房價回歸的政策使命。
“實際上,就房價的簡單邏輯而言,影響房價的因素非常多:供需關系、土地制度、投機因素、貨幣供應等等,都可能影響房價。房產稅本身可能會影響房價,但不會成為影響房價走勢的決定性因素”馬光遠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