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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財政專場記者會,邀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副部長張少春就“財稅體制改革和財政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樓繼偉表示,今年財政部在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方面主要有三大任務:一是預算改革方面,一是稅制改革方面,還有一個是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問題。簡單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做法并不公平,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下一步要做的是把分項征收改成綜合所得稅。
亞洲通信社日本新聞網(wǎng)記者:人大發(fā)言人傅瑩女士提出來,十八項稅種當中,人大立法的就有三項,其他都是以國務院條例形式來執(zhí)行,以條例形式來征稅是否合法?還有房地產(chǎn)稅怎么立法?
樓繼偉:今年要改革的是稅制,“營改增”繼續(xù)進行。同時,我們正在研究資源稅,還要推進環(huán)保稅的立法,推進房地產(chǎn)稅的立法,正在研究的是消費稅范圍和對稅率做適當調整。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規(guī)定,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今后這些稅收條例要逐步改成法律。比如你剛才問到的房地產(chǎn)稅立法,三中全會規(guī)定,加快立法進程,適時推進改革。立法就應該是全國人大的事情。
離婚賣房避稅是政策缺陷
澳大利亞環(huán)球凱歌傳媒集團記者:中國不少家庭在出售自己的第二套房,首先離婚,賣了房之后再結婚,這樣就不繳20%的個人所得稅。請問你覺得這20%的稅應該繳嗎?出現(xiàn)這個問題的原因是什么?政府準備如何解決?
樓繼偉:你說的這個情況是個人所得稅,在法律規(guī)定上是可以收的。
我們不是按家庭征收的個人所得稅,下一步改革改成綜合所得稅時要考慮。至于說到因此有人離婚,我是認為,如果一個政策出來,造成一些人間的悲喜劇,這個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