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開工普通商鋪住房面積不得超過143平
發(fā)布時間:2013-12-04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王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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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加大對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和建設力度,以滿足群眾的自住型住房需求,太原市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力度的意見》。其中明確規(guī)定,凡新審批、新開工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最大套型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43平方米。
該文件提出,要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土地供應力度,確保不低于住宅用地總面積的70%。規(guī)劃部門要優(yōu)化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空間布局,保證住房供求的結構性平衡。以結構優(yōu)化降低市民的居住成本,帶動銷售價格下降。
太原市提出,要大力支持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凡新審批、新開工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必須達到開發(fā)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同時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切實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加快供應上市速度。
太原市還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其中2017年年底前要完成成片棚戶區(qū)改造,基本完成零星棚戶區(qū)改造。加快棚戶區(qū)安置住房建設進度,將城中村改造納入城市棚戶區(qū)改造范圍,力爭在5年內基本完成整村拆除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手續(xù)辦理,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規(guī)模,切實落實資金籌集和投入,確保盡快形成實物進行安置、分配。放寬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準入門檻,收入標準從家庭人均月收入1125元放寬到1290元,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