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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guī)占地屢禁不止,不僅成為政府回籠資金的手段,也成為農民心中的一道無言的傷。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卻漠視農民利益,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以發(fā)展地方經濟為由,打著工業(yè)開發(fā)、招商引資的旗號,強行征占耕地現象日趨嚴重。
12月1日上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公布了6起掛牌督辦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其中包括懷柔區(qū)懷柔鎮(zhèn)興隆莊村委會違法占地修建住宅63棟、延慶縣張山營鎮(zhèn)上郝莊村委會非法占地修建住宅51棟等違法規(guī)模較大的案件,共計處罰363萬元。
北京三元綠化工程公司非法出租土地建設汽車4S店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朝陽分局立案查處。已向違法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責令三元綠化公司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全部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F全部違法所得12萬元已經沒收,三元綠化公司已就收回土地使用權問題訴至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馬永劍非法占用通州區(qū)宋莊鎮(zhèn)尹各莊村集體土地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通州分局立案查處。已向違法當事人馬永劍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責令其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15日內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4.39畝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的行政處罰。現馬永劍在尹各莊村非法占地建設的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已全部復耕。
大興區(qū)北臧村鎮(zhèn)巴園子村委會非法占地建設樓房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大興分局立案查處。已向違法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責令巴園子村委會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目前,巴園子村委會已組織拆除了其中2棟樓房,但未拆除房屋地基,另外2棟樓房尚未拆除。
懷柔區(qū)懷柔鎮(zhèn)興隆莊村委會違法占地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立案查處。已向違法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責令其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并按每平方米30元高限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處罰124萬元。
目前,20.1畝耕地上的5棟住宅已全部拆除并復耕,非耕地上所建的58棟尚未拆除,F該案正處于法定行政復議、訴訟期限內。如法定期滿,違法當事人既不提出行政復議訴訟,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孔凡順非法占用平谷區(qū)馬昌營鎮(zhèn)薄各莊村集體土地建設停車場案,目前,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平谷分局立案查處。立案查辦期間,違法當事人已自行拆除全部地上非法建設的建筑物,并已全部復耕。
延慶縣張山營鎮(zhèn)上郝莊村委會非法占地建設住宅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延慶分局立案查處。已向違法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沒收違法占用的75752.6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51棟樓房;對違法用地按每平方米30元處以罰款,共計罰款227萬元的行政處罰。
業(yè)內人士認為,違法占地罰款高限每平方米30元,對于很多違法者來說,實在無關痛癢,“如果蓋成房屋出售,每建筑平方米的售價高達數千元,相對的違法成本明顯過低。”但據了解,主要處罰是拆除或沒收,罰款只是其中一項,處罰辦法是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和相關實施條例進行的,30元已經是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