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看文章
離奇失蹤的老王重歸上海,并于女兒因房屋問題打起了官司。這父女倆演的是哪一出,我們看看就知道了。
老王是個聾啞人,1992年離婚,一直同女兒小琴一起生活。2000年初,老王因生意失敗及債權債務糾紛等原因,丟下20歲出頭的女兒小琴離開上海躲債,從此杳無音訊。
2010年10月,老王返滬,方知早在2005年女兒就向閔行區(qū)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取得他的住房產權并出售,又新購普陀區(qū)達豐新村一處房屋。老王找到女兒,要求和女兒同住并遷入戶口,以便辦理低保和養(yǎng)老手續(xù),卻遭到女兒拒絕。為此,他向法院起訴要求女兒補償。
法庭上,小琴稱父親一直對家庭極不負責,失蹤長達十年,當初離家出走時帶走了家里所有證件,只留下一堆債務,債主上門騷擾威脅不斷。自己申請宣告父親死亡均依照事實和法律進行,F(xiàn)在她無法同這樣的父親共同居住,也難以接受他的戶口遷入,更不同意給予賠償。
離家近十年的老王去年回到上海,發(fā)現(xiàn)自己被法院宣告死亡,自己的房子也被女兒賣了。在撤銷宣告死亡的判決后,老王試圖入住女兒家卻遭到拒絕,于是起訴要求女兒補償。近日,普陀區(qū)法院一審判決小琴補償父親40萬元。
法官認為,老王當初為躲債擅自離家出走,確有不妥之處,鑒于他是個聾啞人,離家時女兒也已成年,故小琴應給予充分的寬容和諒解。老王被依法撤銷死亡宣告后,有權請求返還財產,原物無法返還的,應給予適當補償。法院遂酌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