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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介紹,騙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額租金租下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東偽造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將該房屋用長期合同方式轉租給新房客,從中詐騙牟利。這類“借雞下蛋”騙局之所以能得逞,就是利用受害人想購買低價房的心理。不法分子大都謊稱能買到經濟適用房、優(yōu)惠房、內部房,通過收取定金或房款的方式騙取購房人的錢財。
日前,利用市民急于買房和貪圖便宜心理,女子蔡某偽造租住房的購房合同,詐騙市民孔女士18萬元。8月18日,孔女士以介紹客戶為名將蔡某引出并扭送警方。
2010年6月,家住樊城的孔女士,急于購買一套新房。她聽說襄城區(qū)一名蔡姓女子正在售賣“經濟適用房”,與蔡某見面。蔡某自稱在襄城區(qū)檀溪路有幾套經濟適用房,每平米售價1800元。隨后,蔡某將孔女士帶到檀溪路某樓盤新房內參觀。
孔女士心動后當即表示購買兩套。蔡某要求孔女士先支付定金4萬元、選號費4萬元?着扛锻8萬元后,購房一事一直擱淺。
2010年7月,蔡某向孔女士提供了蓋有市房管局公章的購房合同,催促孔女士先支付10萬元,剩余部分盡快還清?着空辙k后,催促蔡某盡快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xù),蔡某一直不露面。
8月17日,蔡某拿著購房合同求證,才得知這份購房合同版式、內容和公章均系偽造。她以介紹客戶為名,騙取蔡某信任。
8月18日,孔女士見到蔡某后當即將其揪住并報警。檀溪派出所民警當場從蔡某包內搜出多枚假公章。警方介紹,蔡某急于賺錢,租下一套住房,通過偽造證件售房詐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這里,小編提醒您:購房前一定要查驗售房人的身份以及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條件。向售房人所在單位、周圍鄰居求證。對于委托售房的,應及時與委托人取得聯(lián)系,不要輕信委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