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放寬 上限提高到80萬
發(fā)布時間:2015-04-17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阿紫
摘要:4月15日,
太原市住房
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推進
住房公積金個人
貸款業(yè)務的通知》。自5月1日起執(zhí)行,5月1日前已受理的個人貸款及個人貸款項目備案、發(fā)放管理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最高額度至80萬元
“此次最大的亮點是提高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資金使用效率,太原市住房
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80萬元。
取消
新房評估。借款人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抵押手續(xù)時不再進行評估,在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情況下,抵押物價值按照
購房合同
價格確定。新房抵押不需評估,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形,借款人從
房地產開發(fā)商或售房單位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并以所購房屋辦理
房產抵押的;購買新房時采。ㄗ匀蝗、開發(fā)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所購房屋具備抵押條件時辦理房產抵押的;購買新房時辦理了商業(yè)性住
房貸款后申請商轉公貸款,所購房屋具備抵押條件辦理房產抵押的。借款人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采用擔保公司擔保的,擔保公司在辦理擔保手續(xù)時不得預收代辦他項費中的評估費用。
推行省內異地互認
如果在一個地市上班時繳存有公積金,調動到另一個地市,公積金是否就因此斷檔了?《通知》明確要求,推行個人貸款繳存期限省內異地互認。
對曾經在省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太原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繳存時間申請貸款的須到中心個人貸款處辦理。加強考核和檢查。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各承貸部門須嚴格按照通知規(guī)定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業(yè)務,中心相關部門將對通知相關內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嚴格辦理時限。各承貸部門須嚴格按各類貸款時限規(guī)定辦理個人貸款,中心將按季通報各承貸部門個人貸款辦理時限相關情況。
擔保人條件被放寬
放寬擔保人條件。對于采取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的,只需有一名保證人須為行政事業(yè)單位或國有大中型企業(yè)在職職工,另一名保證人可為其它類型單位的職工。
優(yōu)先采取房屋抵押的擔保方式。借款人新購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具備抵押條件時申請貸款的,需采用以所購買的房產抵押的擔保方式,暫不具備抵押條件的采取其他擔保方式。
進一步明確個人貸款項目備案、發(fā)放審核條件。以整體項目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對社會公開銷售的
商品房項目必須取得預(銷)售許可證;經濟適用房、單位集資建房、回遷安置房等不需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須符合規(guī)定條件。在中心備案的取得預(銷)售許可證的項目,中心可以提前介入服務,原則上須待借款職工辦理完網簽手續(xù)后發(fā)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