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法進入立法程序 房地合一成改革方向
發(fā)布時間:2014-08-1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8月8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2014年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表示,財稅改革已經拉開帷幕,房地產稅作為財稅改革的重點之一,現(xiàn)在就要加快立法,力爭在2016年年底前把房產稅立法定下來,到2017年正式實施。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表示:“
全國人大正在起草
房地產稅立法草案,考慮將現(xiàn)有的
房產稅和城鎮(zhèn)
土地使用稅合并,并將房地產稅列為地方稅種。”
從房產稅試點到如今房地產稅立法,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折射出中央在稅制調整上思路的轉變。
此消息一出,引發(fā)房地產業(yè)界紛紛熱論,倪紅日表示,“房地合一”的征稅方式一旦做出,相應的稅收征管原則和立法也應當做出相應的調整。
據了解,目前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這表明房地產稅法已經進入立法程序,出臺指日可待。
稅制思路調整
據財政部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稅收收入情況分析”顯示,2014年上半年房產稅完成959.01億元人民幣,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完成1061.71億元人民幣。
據倪紅日介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是對土地征稅,按照土地的面積來計稅;房產稅是對房產征稅,按照房產原值進行征稅。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這兩個稅種合并即“房地合一”。
經濟金融學者宗濤認為:“房產稅是在不改變房地產領域的其他稅種情況下,作為新稅種推出的,實際執(zhí)行效果并不理想。相比之下,房地產稅是一切與房地產領域經濟活動直接相關稅種的統(tǒng)稱,房地產稅是對房地產領域十余種稅有所增減合并。與房產稅相比,房地產稅可以為城鎮(zhèn)化的
建設提供資金,有望從更全面角度改變土地財政模式。”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王光英律師則認為:“房地合一征稅,
買房人將在原來繳納房產稅的同時,還要同時再繳納土地使用稅,會增加
購房成本。”
房地產稅征稅制改革
2010年就曾有報道披露,現(xiàn)階段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2項,涉及房地產的收費多達50項,兩者共計62項。
王光英認為:“我國在土地開發(fā)、房地產交易和
不動產持有環(huán)節(jié)涉及的稅費種類太多了。目前改革稅收體制,相關部門一定要注意稅收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問題,盡力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提高稅收和政務效率。”
賈康公開表示,鑒于房地產領域稅費種類偏多,未來確實有進一步合并稅種的需求。和現(xiàn)在征管方式不同的是,一旦兩個稅種合并,未來征管原則上也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
倪紅日表示,由于計稅依據和稅基發(fā)生變化,合并后的房地產稅應按照房子的
市場評估值來征稅。她建議新的房地產稅對所有經營性房地產都征稅。對于
住宅,應該只對占住宅總量約10%的豪宅征稅,而對于普通住宅,或可以先不征收房地產稅。
賈康建議,對短期持有的投機性住房實行高度超額累進稅率,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制建設應堅持“調節(jié)高端”的原則,不能簡單模仿國外“普遍征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