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案31日二審宣判
發(fā)布時間:2013-10-29 來源:0352房網(wǎng) 編輯:張曉波
摘要:從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將于2013年10月31日在靖邊縣人民法院對“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案二審進行公開宣判。
龔愛愛系陜西神木縣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原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擁有多處房產(chǎn),被稱為“房姐”。同時龔愛愛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使公眾質(zhì)疑不斷。
2013年9月24日,在陜西靖邊縣人民法院進行的一審中,檢方認為龔愛愛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戶籍,為購房買賣兩個戶籍,還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另外兩個戶籍,且用新辦的戶籍從事民事活動,妨礙了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罪。
9月29日,陜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一案公開宣判,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法院認為其行為破壞了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nèi),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