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參事:應逼無力還債的地方政府賣樓還債
發(fā)布時間:2013-09-04 來源:0352房網(wǎng) 編輯:李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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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3日,國務院參事、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譽所長夏斌對外表示,當前我國經濟運行的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而對于債務沉重不能還債的地方政府,逼其賣樓還債,逼其賣好資產還債。
夏斌指,審計署目前正在全國對地方債務進行新一輪的全面的、徹底的審計,此次審計將下延到鄉(xiāng)級政府,涉及政府各類融資活動包括BOT、租賃等都包括在內。
在地方債務問題上,他認為,要讓金融機構重溫《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法律不承認各地方政府的擔保行為。對于仍不顧風險,鉆政策空子,最后造成嚴重損失的,也應追究其責任。
他相信,10月底的審計結果出來后,會有一攬子的方案,方案總體上貫徹“分類處置”的原則。
對已確定不能償還的債務,要區(qū)分有效益資產和無效益資產,采取地方政府發(fā)債、資產證券化、出售有債務企業(yè)股權、銀行沖銷壞賬、銀行債轉股、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中央財政部分買單、出售地方政府所持其他優(yōu)質股權和房產等各種辦法償債。
對個別大搞樓堂館所、鋪張浪費又欠債累累的地方政府,要勒令其搬出豪華辦公樓,搬進簡易房上班,并逼其賣樓還債,逼其賣好資產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