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將來征遺產稅,把孩子名字寫在房產證上,結果卻導致再買房就要征房產稅,王先生說自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四十多歲的王先生,在2003年買了套200平方米的復式房,地段和環(huán)境都比較滿意。當時擔心以后征收遺產稅,房產證上寫了一家3口的名字,F在兒子雖然剛上初中,但手里有點余錢的王先生,想再買套房子,或者做兒子的婚房,或者做自己的養(yǎng)老房,但在咨詢中介后才得知,自己現在這種情況,新購房子無論面積大小,都要征收房產稅。
相比王先生,林小姐更是感到冤枉。林小姐現在寶寶兩歲,一家3口住在公婆的房子里。本來想給寶寶買套學區(qū)房,結果卻發(fā)現自己已經沒有買房資格。“我的名字在父母產證上,老公名字在公婆房子產證上,我們小家庭還沒買過房,但按照現在的政策,算是三套房,限購了。”中介給她“指了條明路”:先把她的名字從自己父母產證上去掉,這樣就可以算做兩套房了。
浦東大華錦繡華城銷售經理陳可表示,前段時間已經下定的客戶,有的因為違反限購政策,無法再買房,或者再買房需要繳納房產稅,所以不少客戶都采取原有房產證去名字的辦法,“適應”新政。業(yè)內人士表示,千方百計研究新政,讓自家的情況適合新的房產形勢,成了如今購房者最關心的問題,而去名字、去份額,成了再買房的“捷徑”。
房產證去個名字,流程和費用是多少?上海市律師協會房地產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聯業(yè)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馬永健律師表示,房產證去名字也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
21世紀不動產分析師表示,去掉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占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共分四種情況: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非首次購買普通住宅:3%;購買非普通住宅:3%。以一套60平方米、180萬元的普通住宅為例,有父母和子女3個人名字,現去掉子女名字,根據情況不同,需要繳納的契稅最少6000元,最多1.8萬元。
還有不少市民想通過贈與方式去掉產證名字。馬永健律師表示,如果直系親屬之間贈與,只需繳納契稅和公證費。非直系親屬之間,即便是通過贈與方式,也要繳納相應的營業(yè)稅、契稅等,等同于買賣。“也就是說,房地產管理部門關上了非親屬之間假贈與、真買賣的大門”。業(yè)內人士也指出,雖然就單次交易來看,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確實節(jié)省成本,“但一旦市民今后將該房產出售,將面臨多繳納20%個稅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