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是否存在對承租房屋進行虛假宣傳、提供虛假租賃房源從中違法牟利的現象;
9、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隱瞞真實房屋租賃信息,以及為不符合安全、防災強制性標準或屬于違法建筑的商品房屋提供租賃經紀服務的行為;
10、是否存在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的行為;
11、是否存在標價信息不全、不按規(guī)定內容明碼標價和公示相關收費項目的行為;
12、是否存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收取未予以標明費用的行為;
13、是否存在應在商品房銷售價格內包含的成本(費用)在價外另行收取的行為;
14、是否存在虛構原價、虛構折扣、虛構優(yōu)惠、利用虛假信息、模糊語言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或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行為;
15、是否存在違反公平、公開和自愿選擇原則,強制或變相收費的行為。
太原市房產局監(jiān)察大隊負責對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預(銷)售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查處,市民如發(fā)現有以上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以撥打太原市房產局監(jiān)察大隊電話(4942643)或通過太原市房地產信息網(www.tyfdc.gov.cn)“便民服務”欄目進行投訴。如對某商品房項目有疑問,可以撥打太原市房產局市場監(jiān)管處電話(4942627)進行咨詢,希望市民在認購商品房時選購手續(xù)齊全、銷售合法的商品房,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太原市房產管理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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