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中國房地產行業(yè)可謂風起云涌,從新年伊始,調控政策就不斷出擊。隨著住建部宣稱調控將延續(xù)至2012年,即將到期的各地限購令又將何去何從?v觀這一年,我們也有很多感慨。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2011年中央發(fā)出的調控措施吧!
1月19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jiān)會下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通知》!锻ㄖ芬,全面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服務制度;實施“一站式”業(yè)務辦理;開展預約和上門服務。
1月20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發(fā)改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fā)布《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要舉措,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規(guī)范房地產經紀行為,保護房地產交易及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
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公布!稐l例》明確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的原則進行補償。
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八項政策措施,被稱為“新國八條”。這八條措施一是各地一季度要公布房價控制目標,二是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三是住房不足5年轉手按銷售款全額征稅,四是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至60%,五是土地兩年不開工要收回使用權,六是暫停省會城市居民購第三套房,七是未完成調控目標政府將被問責,八是散布虛假消息要追責。
在此次出臺的“新國八條”中,單列一條對限購措施予以闡述,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zhí)行住房限購措施,打擊樓市投機,并明確提出本地人限購兩套房、外地人限購一套房,二套房首付提高到6成等。限購令的首次升級,也使得全國掀起了一輪限購熱潮,遍及東、中、西部各省,各地陸續(xù)出臺了細化措施。
1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將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2月5日,國土資源部下發(fā)《關于切實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锻ㄖ分赋,要“穩(wěn)供應、保民生”;“控價格、防‘地王’;“嚴監(jiān)管、促開發(fā)”,堅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進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嚴防出現(xiàn)高價地,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和中小套型限價商品住房供地,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2月9日,住建部發(fā)布《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通知》,要求從2月9日起,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土地復墾條例》!稐l例》強調,生產建設活動應當節(jié)約集約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復墾的土地應當優(yōu)先用于農業(yè)。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土地復墾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土地復墾監(jiān)測制度。
3月16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guī)定》的通知。明文規(guī)定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要實行一套一標價,并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yè)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對外明碼標價后,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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