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底,年內房產調控進入一個新高潮。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首先出臺政策,繼北京之后開始限制居民購買多套住房,隨后國內10余城市先后出臺了不同版本的“限購令”,雖然具體要求不同,但目標無一例外地指向了以投資、投機為主的多套房購買。
“限購令”的不斷出臺引發(fā)了市場的強烈反應。作為調控樓市的“權宜之計”,“限購令”在2011年還會走多遠,這些有的規(guī)定了期限,有的沒有明確期限的限購政策對未來樓市還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廈門、福州等城市,限購的政策已經繼續(xù)延期。反之,如果調控效果明顯,也不排除一些限購的城市會逐漸淡化限購的政策。”楊紅旭說。
“作為一個特定時期的特殊手段,限購政策的實行短期內在調節(jié)市場、抑制投機購房方面肯定會有明顯的效果。”陳國強說,“但這并非長久之計,如果長期實行,肯定會扭曲市場關系。”
楊紅旭表示,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其實都清楚地知道限購政策這種直接干預市場的調控方式只能是一種中短期政策。何時退出,主要取決于調控的目標和效果是否能夠達到預期。
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在調控作用之外,限購政策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釋放出一個明確的信號——不要懷疑中央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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