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控制不斷上漲的房價,國家在一些熱點城市推出了限購政策,取得了明顯效果。然而,隨著炒房資金的迅速轉移,許多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又出現(xiàn)了快速上漲的勢頭,甚至連一些偏僻縣城的房價也出現(xiàn)了不正常上揚。在這種情況之下,將“限購”政策向二三線成市延伸,就顯得很有必要。
7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分析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研究部署繼續(xù)加強調控工作。會議提出了要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職責等四項措施,并明確指出,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購措施。
然而,幾年前炒作商品房的暴利早已有目共睹,一旦限購政策解禁,窺伺已久的炒作者勢必會重出江湖,興風作浪,剛剛企穩(wěn)下來的商品價格就會重新面臨挑戰(zhàn)。因此,現(xiàn)階段,我們有必要在堅決執(zhí)行“限購令”的同時,積極謀劃“后限購”時代如何防控新一輪惡炒卷土重來。
但是,限購令某種程度上也是一把“雙刃劍”,可能使得相當一部分剛性需求者暫時不能購房,剛性需求得不到釋放,有可能破壞了商品房的正常供求關系,長遠來看還可能影響整個房地產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所以,“限購令”好是好,但絕非長久之計,只能作為一種臨時性措施加以實施,等到房價趨于穩(wěn)定,市場冷靜下來,這一政策也就有可能逐步退出。
就現(xiàn)階段而言,商品房限售政策可與“限購令”形成合力,雙管齊下,在炒房的“入口”和“出口”同時設限,讓囤房者難以囤房,就算有人囤到了房,要想出手也是個難事。而在“限購令”取消之后,它又可獨立承擔起維護商品房價格穩(wěn)定的重任。
筆者認為,有必要適時啟動商品房限售政策,即你買房子可以,但要轉手銷售,那就很難。一方面,可規(guī)定在一定的年限內,譬如在3年或者5年內,禁止將新購的住房出售,以保證購房自住的需求得到滿足;與此同時,還要對解禁后出售后的商品房課以重稅,譬如第一年按房價比重20%征收,第二年按15%征收,然后逐年遞減,以此來擠壓炒家炒買炒賣的利潤空間,從而有效扼制商品房的“炒作”沖動,讓更多的商品房去滿足真正的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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