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9日,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案在市二中院受審。檢方向法庭提出可以對劉志軍從輕處罰的理由之一是劉志軍受賄的贓款已經(jīng)追回、濫用職權導致的損失也已挽回。法庭上,檢方宣讀了關于贓款、損失追回的相關情況。據(jù)悉,司法機關查扣的374套房產(chǎn)非劉志軍財產(chǎn),屬于丁書苗及其親友以及其他相關公司名下。知情人表示,劉志軍并未從濫用職權犯罪中獲得直接利益。
查扣374套房產(chǎn)
據(jù)悉,案發(fā)后,司法機關對劉志軍的受賄贓款進行了追繳。
其中,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司法機關扣押凍結人民幣7.95億余元、23.6萬余美元、223萬余歐元、15萬余加元、8525萬余港元,凍結股票賬戶9個,凍結房產(chǎn)37套,凍結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產(chǎn)337套,扣押汽車16輛,凍結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扣押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
據(jù)知情人士稱,這其中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并非劉志軍本人的財產(chǎn),而都是丁書苗(又名丁羽心)及其親屬名下或者相關公司名下的財產(chǎn)。此外,關于374套房產(chǎn),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產(chǎn),絕大多數(shù)是酒店客房;另外的37套房產(chǎn)的所有權涉及到十幾個人及公司,都屬于丁書苗及其親友以及其他相關公司名下,與劉志軍沒有關系。該知情人稱,劉志軍并未從濫用職權犯罪中獲得直接利益。
關于丁書苗情況
丁書苗在山西從煤炭運輸起家,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以下簡稱博宥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博宥集團實際控制的山西金漢德環(huán)保設備有限公司,在武廣高鐵、鄭西高鐵及廣深港高鐵工程中均有中標項目,而檢方指控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
作為回報,丁書苗花4900萬元為劉志軍辦事。目前,丁書苗因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行賄罪被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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