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國各主要城市均趕在“大限”之前陸續(xù)出臺國五條地方執(zhí)行細則之后,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lián)席會的牽頭部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已經開始匯總地方出臺調控細則的情況,并在評估之后向國務院進行匯報。
目前,住建部正在使用各種方式對地方落實國五條細則的情況進行“摸底”和“調研”。但尚未最終確定是否向地方派出國務院聯(lián)合督察組。對于北京等大型城市出臺的地方調控細則,住建部初步認為較好地落實了中央精神,而對于部分城市出臺的政策,住建部則持有“保留意見”。
摸底匯總
匯總材料和摸底的重點是“按照住房類型、行政區(qū)域統(tǒng)一完善限購政策”和“按照有關政策,對個人售房收入征收20%個人所得稅”兩項中央政策的落實情況。
“最近確實按照工作部署,在對各地方政府出臺的落實國辦發(fā)17號文件的有關政策情況進行匯總分析,還要進行分析評估。”4月2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住建部官員證實,但對于此項工作的進展情況,他拒絕進一步透露有關信息。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17號文件,落實國務院常務辦公會有關精神,提出了“個人售房收入征收20%個人所得稅”“按照行政區(qū)劃和住房類型統(tǒng)一限購政策”“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供給”“強化房地產調控地方政府責任制”等五項內容,被外界稱為“新國五條”。
在3月全國兩會期間,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地方政府將在3月底之前,出臺當地落實中央房地產調控的有關政策。截至6日止,主要城市、省區(qū)都已經出臺了本地調控政策。自3月底開始,按照有關工作部署,住建部已經開始對各地有關政策進行匯總。
了解到,該項工作主要由住建部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司牽頭進行。匯總材料和摸底的重點是“按照住房類型、行政區(qū)域統(tǒng)一完善限購政策”和“按照有關政策,對個人售房收入征收20%個人所得稅”兩項中央政策的落實情況。
“在上一輪限購的過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實施的是差別化的限購政策,即主城區(qū)限購,新區(qū)不限購,而很多城市的主要成交量都在新區(qū),而本次國務院調控政策的精神,就是要統(tǒng)一限購,不能同一城市區(qū)別對待。”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解釋。
此外,對于個人售房收入按規(guī)定20%個稅的落實情況,住建部在摸底匯總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在這一領域中,住建部將有望劃分“明確執(zhí)行標準、辦法”和僅強調“執(zhí)行國務院有關政策”兩類。
區(qū)別評估
對于個別二三線城市和房地產熱點城市出臺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住建部持“保留”態(tài)度。
在匯總各地方政府出臺落實中央調控政策情況的同時,住建部正在對地方政府落實政策的力度、有效性等進行“分類評估”工作。在這項工作完成后,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lián)席會議的牽頭部門,住建部將向國務院提交有關匯報。
截至4月1日,全國總計有17個省、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出臺了落實國務院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有關執(zhí)行細則。除北京等特大型城市在2013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中明確提出房價“保持平穩(wěn)”外,多數地方政府均將房價控制目標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掛鉤,實際上仍對房價預留了“上漲”的空間。
“對于地方政府落實中央房地產調控的政策的力度,我們也會進行分類的評估,國辦發(fā)17號文件中已經明確了,要落實地方政府對房地產調控的責任制。”前述住建部官員表示,雖然并未透露具體信息,但他強調,按照國務院的規(guī)定,住建部有視情況約談地方政府主要行政負責人的權力,必要時,也可聯(lián)合監(jiān)察部對地方行政官員進行問責。
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透露,對于北京等特大城市出臺的地方落實政策,住建部認為基本上落實了中央政府房地產調控的有關精神;但是,對于個別二三線城市和房地產熱點城市出臺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住建部持“保留”態(tài)度。
3月31日下午,北京、上海兩特大型城市出臺地方版國五條細則。其中北京市政府做出北嚴格執(zhí)行個人住房出售所得征收20%個稅、北京戶籍單身人士限購第二套住房、進一步提高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等政策,被外界評價為各城市中“最為嚴厲”的地方版調控細則。
相比之下,南京等城市出臺的細則表述相對籠統(tǒng);海南省則明確除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現有政策外,不再出臺新的地方落實房地產調控的政策。其他個別城市則對個人售房征收個稅的有關政策,未表述詳細的執(zhí)行辦法。
糾偏“可能”
2010年期間,在住建部的督促下,多個地方政府調整了當年度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擴大了限購范圍。
“到目前為止,不能排除住建部或者國務院針對性地提出要求,調整個別城市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和地方調控政策的可能性。”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對此,前述建設部官員表示不便評價,但他強調,按照國務院的規(guī)定,住建部擁有這項權力。
住建部動用這一權力亦有先例。2010年,國務院要求各地方政府按照有關要求,進一步擴大限購范圍、出臺當年度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但部分省區(qū)市行動相對滯后,或出臺的房價控制目標明顯高于社會預期,國務院隨即組成聯(lián)合督查組,對地方政府出臺的有關政策進行聯(lián)合督查。
其間,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帶隊對陜西省落實中央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察,在與陜西省、西安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談話期間,姜偉新明確表示西安市出臺的當年度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明顯超過了市場和公眾的預期,不利于落實中央政府有關房地產調控的有關精神,并提出要求西安市調整已經出臺并公布的房價控制目標。
多位住建部人士證實,2010年期間,在住建部的督促下,多個地方政府調整了當年度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擴大了限購范圍,但對于2013年是否采用同樣的措施,他們除強調擁有這一權力外,均未作出明確的表示。
了解到,目前,住建部尚未最終確定是否組織由房地產調控部際聯(lián)席會議參加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對各地方落實調控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察。這將依據目前住建部正在進行的評估工作,方能最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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