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的存廢問題,是近年來保障房領域的一個熱點話題。我國的保障房建設,曾一度以經適房為主,近年來則又將公租房確定為重點。保障房是租好,還是售好,業(yè)內莫衷一是。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29日在上海舉行的第二屆“公共住房的未來”國際研討會上表示,保障房是租還是售、經適房是否要取消等,應該從各地實際情況出發(fā),具體要把握“三合”原則:合適、合理與合規(guī)。
顧云昌說,關鍵是要從實際出發(fā),把握“三合”原則。首先是“合適”。比如,中國人希望擁有房屋產權。1985年全國房屋普查時,居民房屋自有率只有17%,而現(xiàn)在已上升到89%,比歐美發(fā)達國家都要高。中國民眾對置業(yè)有特殊要求,有條件的話就可讓其擁有房屋產權;而公租房作為臨時性、過渡性的保障房,也十分必要。此外,各地還要考慮資金循環(huán)回收等情況。
其次是“合理”。保障房主要用于滿足基本住房需求,在我國現(xiàn)有經濟條件下,不能要求過高,短時間內難以達到一些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的公共住房覆蓋水平。
再次是“合規(guī)”。要遵循“一生一次”原則,不管是租、售還是先租后售,都不能重復享受住房保障資源,要確保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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