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在過去行政干預下的無償無限期統(tǒng)配基礎上,引入市場機制,推動土地資源配置從行政劃撥式供應逐漸向有償供應的轉(zhuǎn)變。但由于改革尚缺乏深度和廣度,無償劃撥和有償出讓二者長期并存,形成土地供應的“雙軌制”。目前我國土地資源配置的非市場程度依然很高,有統(tǒng)計數(shù)字顯示,城市無償劃撥國有土地給使用單位的,在增量土地的供應中約占85%。
國土資源部近日透露,我國將逐步擴大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覆蓋面。
土地供應雙軌制,主要有 “四宗罪”:一是違背公平競爭理念。按理說,無償劃撥土地是以低成本滿足純粹的非營利性公共需求,但由于缺乏有效監(jiān)管,有些政府拿的是劃撥地,卻在土地上建起餐廳、蓋起商品房,游走在營利性或半營利性的邊緣,從而對通過招拍掛拿到出讓土地的其他經(jīng)濟主體形成不公。
二是推動土地價格上漲。在土地資源有限的背景下,土地劃撥很大程度上分流了進入市場的資源總量,進一步加劇供應的緊張。而目前土地財政仍是許多地方政府賴以維系的支柱,相當一部分土地被無償劃撥,就意味著剩下一小部分有償出讓的土地,要更多地承擔財稅收入任務。如是成本轉(zhuǎn)嫁,無異于 “政府用地,群眾買單”,土地價格焉能不水漲船高?
三是壓縮農(nóng)村土地補償。目前政府劃撥土地主要有兩個來源,少部分從政府的存量地里劃撥,但大部分是從農(nóng)村集體土地中征地后劃撥。由于劃撥土地成本低,無法真實反映土地價值,承包農(nóng)村集體土地的農(nóng)民所得的補償很少,群眾對此怨聲載道。
四是形成權(quán)力尋租空間。近年來,在給公共事業(yè)單位無償劃撥土地的時候,除了公建外多劃出一部分土地供單位干部職工蓋樓,已經(jīng)成為公開的秘密。由于審批權(quán)掌握在自己手里,一些部門往往可以近水樓臺先得月,占據(jù)上風上水的黃金地塊。同時,由于土地是無償劃撥的,不僅可以面積多多益善,而且只需付出建筑安裝成本。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資源配置的最終目標是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提高土地供應和調(diào)控能力。一言以蔽之,相關人士認為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就是取消特權(quán)制。地價仍有可能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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