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被人們形象地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隨著高層住宅的越來越多,其對城市公共安全造成的巨大威脅不容忽視。上海等地利用小區(qū)內(nèi)停車、張貼廣告等所收費用,在高樓上安裝每天24小時工作的可視探頭,從各個角度監(jiān)控高空拋物現(xiàn)象的做法固然有值得借鑒之處,但筆者以為,探頭不可能一步到位,監(jiān)管不可能隨時隨地,杜絕高空拋物,目前最有效的辦法還得靠大家自覺。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每個人文明一小步,就能邁出社會進步的一大步,而分享此間成果的,也將會是作出努力的你我他。
近日,家住大同市區(qū)高層的筆者恨不得戴上鋼盔出門。這是為什么呢?怕出入時被隨時可能從高處飛下的“不明物體”砸到!這樣的擔心可不是多余,因為前兩天小區(qū)里就有一老太太在樓下散步時不幸“中招”:突然從天而降的一截木條將老人打得頭破血流。鄰居們議論紛紛,才知道這高空拋物發(fā)生可不是一次兩次了。樓下的水果攤曾被拋下的一塑料袋東西砸了個七零八落;一個高層住戶拋下的罐頭瓶擦著剛跨出樓門的小孩的鼻子尖落下,嚇得孩子哇哇大哭……高空拋物,毫無疑問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筆者想問的是:高空拋物,拋下的僅僅是不文明嗎?
高空拋物,拋下的是對法律的無知。不少人圖一己之便隨手將雜物拋下的一剎那,或許會有這樣的僥幸心理:反正底下的人又不知道是誰扔的。殊不知,法網(wǎng)恢恢,《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quán)責任法》第87條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quán)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quán)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同一樓內(nèi)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試問,到那時,你那個抱著僥幸心理拋東西之人能免責嗎?不僅你自己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且還要連帶左鄰右舍跟著“倒霉”,純屬害人又害己。
高空拋物,拋下的是對鄰里情分的褻瀆。俗話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在小區(qū)內(nèi)活動的大多數(shù)人是這些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左右鄰居,倘若咱不負責任地想從樓上扔啥就扔啥,最容易擊中的就是他們啊。有緣住在同一個小區(qū),彼此應該關(guān)照,只怕高空拋物這樣的“關(guān)照”,只會褻瀆了鄰里真情。
高空拋物,拋下的是對公德的漠視。對于高空拋物,或許有人認為是小事一樁不以為然。有專家做過實驗:一個拇指大的小石塊,在4樓甩下時可能傷人頭皮,而在25樓甩下時可能會讓路人當場送命!如此說來,這看似不太大的事的確事關(guān)社會公德,甚至人的生命安全,這,還能說是小事嗎?
隨意高空拋物的人,拋下的是良心,是對公德的漠視。在我們這樣一個和諧的社會里,您還敢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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