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子港澳通行證啟用 具有自助通關服務功能
發(fā)布時間:2014-09-2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CICI
摘要:根據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
大同市從15日起啟用簽發(fā)2014版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19日,
大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將我市首枚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發(fā)放到申請人手中。
新版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與身份證同大;內部存儲了持證人指紋、本人簽字等信息及證件簽注信息;具有極強的防偽功能;新版電子往來港澳簽注可在證件背面重復擦寫,無需頻繁換證,進一步降低了辦證成本,具有便利的自助通關服務功能。
據了解,我市居民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首次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16周歲以上(含)的申請人將采集或核驗指紋,對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jiān)護人的意見確定。留存指紋后,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在通關時可以使用內地和港澳地區(qū)口岸的自助查驗通道。
對于希望使用港澳地區(qū)自助查驗通道的申請人,只需在申請證件時簽署《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持證人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qū)自助查驗通道聲明》(未滿16周歲的由監(jiān)護人簽署),無須事先向港澳地區(qū)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指紋信息,實現(xiàn)一次備案、三地自助通關。為確保持證人指紋信息安全,內地和港澳地區(qū)主管部門均建立了嚴密的管理制度,并采用多種技術保護措施,芯片中存儲的持證人指紋模板信息無法被還原為原始指紋圖像,只能用作判別人證同一性的依據。
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由原來的5年延長為10年,未滿16周歲的通行證有效期仍為5年。
新版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后,在有效期內的原本式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繼續(xù)使用,有效期到期后可申請更換現(xiàn)行卡式通行證。新版電子通行證及簽注收費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