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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央政府推動了新一輪的房改,正式叫停了“福利分房”,逐步停止對單位自建房的審批。但也有專家指出,從1998年以來,官方的政策始終為單位自建房“留有口子”。
2007年2月,國稅總局會同財政部出臺《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要求單位職工低于成本價獲得住房后,差價部分按薪金所得納稅。有業(yè)內人士認為,這表明兩部門已承認單位自建房的存在。
2010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委出臺《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2011年全市計劃新開工建設、收購保障性住房20萬套,公共租賃房占60%以上。上海市將在“十二五”期間建設籌措公租房 (含單位租賃房)1000萬平方米、約20萬套(間)。重慶市2011年將建設21萬套公租房。至此,北京、上海、重慶等城市公租房建設的步伐已經邁開。
上海、重慶的公租房實施意見或細則中,已明確公租房申請不受本地戶籍限制。在公租房申請收入限定方面,上海市的申請條件中沒有涉及這一內容。
重慶市對此的規(guī)定是: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同時政府還將根據(jù)經濟發(fā)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shù)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
在2011年重慶市公租房配租實際情況中,月均工資收入低于2000元的占91.52%;月均工資在2000元到3000元之間的,占6.53%;高于3000元的占2%,主要對象為勞模、立功復轉軍人、引進的人才等。據(jù)了解,2010年,重慶上班族工資及財產性收入人均2992元/月。
2011年1月,北京市住建委新聞發(fā)言人秦海翔表示,除政府組織建設、收購公共租賃房房源外,北京市將鼓勵機關及企事業(yè)單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社會單位利用自有國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房,鼓勵產業(yè)園區(qū)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向園區(qū)內企業(yè)職工出租,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秦海翔還介紹,一些國有企業(yè)也已經建起了自己持有的公租房,如燃氣集團。
在北京市西三環(huán)外首都師范大學南校區(qū)的正中央,有一片低矮的平房區(qū)。幾個月后,這些平房將被全部推倒,兩棟18層高、建筑面積近3萬平方米的住宅樓會拔地而起。這個平房改造的建設資金由首都師范大學自行籌集,建成后的住宅樓將定向租賃給校內的教職工,同時也是北京市2011年計劃新建的公租房的一部分。
除了首都師范大學,位于北京市西南郊的良鄉(xiāng)高教園也將自行籌建20萬平方米的公租房,用于解決園區(qū)內高校教師的住宿問題。
北京經濟開發(fā)區(qū)和中關村國家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也成為目前北京市公租房建設的主力軍。據(jù)亦莊管委會有關部門介紹,位于北京城南亦莊的北京經濟開發(fā)區(qū)配建公租房4500套,已有800套住宅完成配租。中關村三大園區(qū)已有700多套人才租賃房投入使用。
不僅是北京,其他一些城市也鼓勵單位自建公租房。廣州在去年年底出臺的《關于加快公共租賃房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單位可以自建公共租賃房,并給予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的有關優(yōu)惠政策。武漢、濟南、合肥等地也打開單位自建公租房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