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今后將推行土地“凈地出讓”新開發(fā)模式
發(fā)布時間:2011-08-2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喬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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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地出讓’是相對于‘毛地出讓’而言。過去,太原市出讓的土地多為‘毛地’,開發(fā)利用時先得拆除地面建筑,容易影響開發(fā)建設進度。”市國土資源局日前介紹,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今后出讓的土地均要為“凈地”,地面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這樣,受讓方得到土地后可直接用于開發(fā)。對開發(fā)商而言,縮短了土地獲取周期,降低了資金成本,同時在一定程度上規(guī)避潛在的交地風險。
為了實現(xiàn)“凈地出讓”,太原市規(guī)定,今后凡申請納入儲備的土地不得形成違法建筑。我市將在儲備地塊內選擇幾宗條件成熟的、達到凈地條件的土地,在9月份試行網上交易。
地面上沒有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土地出讓后直接就能開發(fā),避免因拆遷難造成的土地閑置等問題。今后,太原市推行新模式,提高出讓地塊的開發(f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