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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太原市房管系統(tǒng)年度工作會議上獲悉,為了讓低收入家庭盡快住進寬敞、舒適的新房,今年太原市將繼續(xù)降低廉租住房準入門檻,將準入申請條件由2013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125元放寬至1290元,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
從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降低準入門檻,太原市連續(xù)三年降低廉租住房準入條件:從2011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含608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內,降到201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以內(含13平方米);再降到2013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放寬到1125元;而今年將連續(xù)第四年降低準入門檻。
據統(tǒng)計,去年太原市廉租房保障家庭共7944戶、21385人,其中新增1683戶,保障覆蓋面擴大了24%。太原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稱:“準入門檻一再降低,使得政策保障范圍持續(xù)加大,這就讓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得到了住房保障的紅利。”“十一五”期間,我市就啟動了廉租住房建設工作,在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中分別按10%和5%配建了套內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近兩年來,我市保障性住房每年都以“翻番”的數量開工建設。
根據《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管理辦法》,具有當地城鎮(zhèn)非農業(yè)人口,家庭收入、財產、住房情況符合當地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均可申請廉租住房配租保障。廉租住房配租與退出,遵循申請條件公開,審核程序透明,輪候規(guī)則公正,配租結果公平的原則。廉租住房配租保障的申請人應當為戶主。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非戶主的,應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托書。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財產、住房狀況及其他有關信息,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登記為廉租住房配租對象的無房戶,危房住戶,55歲以上的孤寡老人,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等優(yōu)撫對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可以優(yōu)先輪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