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賣地收入扣除成本 計提凈收益10%建保障房
發(fā)布時間:2014-02-18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李建霞
摘要:近日有消息稱,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在接受媒體的采訪時表示,廣州市對化解政府債務是充滿信心的。未來幾年,廣州綜合財力是不斷增長的。
袁錦霞指出,綜合財力不僅包括公共財政,還包括政府性基金,也包括
土地出讓金,雖然
土地出讓金是?顚S茫侨绻阍瓉淼
貸款是用于
城市建設,就可以使用土地出讓金。
“不僅如此,還要提高國有企業(yè)經營效益,提升還債能力。盤活資產,強化資產、資源管理。通過這幾個方面的措施來加大債務化解力度。”上述人士還指出。
袁錦霞續(xù)稱,化解債務不是說沒有債務,而是說讓債務規(guī)模在可控范圍內。我們爭取到2016年底,把政府存量債務減去60%。
據悉,2013年廣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再創(chuàng)新高,全市賣地收入達838億,較上年大增115.2%。
對此袁錦霞解釋:土地出讓金收入屬于政府性基金,必須專款專用。按照
政策規(guī)定,賣地收入在扣除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fā)支出等成本后才是凈收益。對于凈收益,必須按照國家政策進行三個方面的計提:一是計提教育資金,占凈收益的13%,這13%里面還要拿出30%的部分上交省財政,計提的教育資金作為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之一;二是計提凈收益的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三是計提凈收益的10%用于
保障房建設;還有就是用于城市建設支出等方面。此外,保障房建設中還有一塊資金,來自
住房公積金中的一塊增值收益,即除了公積金管理費、風險金外剩下的全部,都是用于保障房建設。因此,保障房建設資金的來源是多渠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