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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實施限購三年后,廣州官方首提“取消限價限購”。24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局長李俊夫在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時稱,明年將“探索逐步取消限價、限購等行政干預措施,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
為何要建立住房管理長效機制,探索逐步取消限價、限購等行政干預措施?
市國土房管局局長李俊夫解釋稱,房地產調控的行政干預過多、過剛性,與十八屆三中全會“發(fā)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要求不完全適應。
穩(wěn)房價:當前房地產調控“過剛性”
24日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聽取了市國土房管局等四個部門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情況的匯報。會上,李俊夫說,(今年廣州)采取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實行“五限”(限貸、限購、限價、限售、限簽)調控等措施,全市房價漲幅從第一季度的24.4%逐步下降到第三季度的8%。
但他表示,房地產調控的行政干預過多、過剛性,與十八屆三中全會“發(fā)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要求不完全適應。對此,在“明年工作打算”中,將以建立住房管理長效機制為重點加強住房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加大住宅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探索逐步取消限價、限購等行政干預措施。
保障房:將采取配建、自建等方式
李俊夫介紹,今年廣州共籌建保障性住房18076套,基本建成31968套,新增發(fā)放住房租賃補貼3418戶,分別完成目標任務的108%、101%和228%。“在建待分配的保障房有13萬多套,未來3~5年住房保障需求有保證”。
李俊夫表示,明年將研究將部分“夾心階層”納入保障房供應范圍。同時將采取商品房配建、社會自建等方式籌集保障房,成立住房保障投資建設公司,實現(xiàn)政企分開、建管分離。
業(yè)界說法:取消限價可先行取消限購宜慎重
廣州何時才是取消限價、限購等行政干預手段的最佳時機?廣州房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限價與限購的取消應有輕重緩急。
對于限價這樣純粹由地方政府推出的行政干預手段,應該盡早退出。“政府賣地的時候并未約定限價,但在銷售的時候就限價,這顯然不合理,而且容易導致市場上出現(xiàn)兩套合同的現(xiàn)象,反而擾亂了市場秩序。”
而對于取消限購,韓世同則表示要謹慎而行。“如果取消限購政策,珠三角的買家一窩蜂地跑到廣州買房,廣州的房價肯定會暴漲,那么誰也吃不消。”韓世同認為,只有在廣州樓價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市場成交出現(xiàn)明顯下降的時候,才能考慮取消限購。
廣州限購政策
2013年11月,廣州限購政策升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需要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xù)繳納3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同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求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得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