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房婚后拆遷加面積是否算入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發(fā)布時間:2013-12-02 來源:0352房網(wǎng) 編輯:張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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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再婚后,有兩間平房被拆遷,安置房面積有所增加,想把它贈予我的兒子,不知道該咋辦?”市民陳先生咨詢此事。
據(jù)陳先生講,2010年他再婚,之前有兩間平房,面積共68平方米,屬個人財產。2012年這兩間平房配合政府拆遷后,他準備將安置房贈予他的兒子。當時嫌面積小,要了1套88平方米的房?珊髞砥拮臃Q,由于是他們再婚期間增加的房屋面積,所以新增面積屬夫妻共同財產,應妥善處理好他們之間的財產問題,再對房屋進行贈予或出售。
相關媒體就此咨詢了山西云剛律師事務所劉律師。他說,像陳先生這種情況,如果夫妻雙方?jīng)]有婚期協(xié)議,這部分增加的面積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雙方本著家庭和諧、公平的原則,應該進行協(xié)商分配,并簽訂雙方意向協(xié)議,即將新增的20平方米均分。通過協(xié)商以房屋當時的購置價或市場價折算,給其妻子進行補償。然后,夫妻雙方攜帶贈予人(當事人的兒子),再以共同名義到交易產權部門辦理贈予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