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過世留10萬公積金 丈夫辦證明半月跑30趟
發(fā)布時間:2013-10-30 來源:0352房網(wǎng) 編輯:王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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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之前有條新聞?wù)f病重老人被抬進(jìn)銀行只因家屬不能代替辦理反映了中國手續(xù)難的問題,而近日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需要跑的部門和次數(shù)太多,到哪個單位都停車難,所以干脆就騎自行車來回跑了。這半個月來,差不多在八九個單位之間跑了30多趟。”
說這話的仇先生已經(jīng)60多歲了。2013年5月老伴去世后,有十多萬元的住房公積金沒有取出,本來他沒覺得這筆錢有多難取;沒想到的是,半個月時間里為了辦公證手續(xù),他輾轉(zhuǎn)多個部門跑了30多趟腿。讓仇老爺子四處奔波的是一份繼承公證,根據(jù)10月起實施的公積金領(lǐng)取新政,此后繼承人提取逝者公積金時,必須提供這樣的證明。
【點評】在材料里添加一份公證,聽起來并不費勁,何至于跑30多趟呢?原來要得到這份證明,就需要先提供財產(chǎn)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四大類證明。結(jié)了幾次婚,有沒有繼父繼母,是不是有非婚子女,這些全都要證明一下。
新政的初衷想必是好的,但是當(dāng)政策的事實涉及多個部門時,寫在紙上的零星字詞,就可能成為辦事群眾難以跨越的重重門檻。只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多想一想,更合理的政策制定,一站式的服務(wù)設(shè)計,或許并不那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