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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9棟樓組成的小區(qū),被命名為“竹君苑”,還配備了物業(yè)公司,公開對外銷售。武漢市委書記阮成發(fā)曾公開痛斥其違建“越建越有水平”。
24日,記者進入小區(qū)發(fā)現,這里和武漢其他居民小區(qū)并無兩樣。小區(qū)背倚污水處理廠院墻,正面緊鄰沙湖港明渠。由于地勢狹窄,9棟樓一字排開,其中最高一棟為12層,其余為6—7層,一共有百余套房子,不時看到居民進出。小區(qū)內,水、電、有線電視、網絡等一應俱全。
在每棟樓的拐角處,安裝了電子監(jiān)控攝像頭。
住在7棟的住戶張小姐告訴記者,自己是2009年買的房,“當時買的是3000多元一平方米,比其他同地段的房子便宜很多;而且,當時開發(fā)商說是城中村改造的房子,都沒有證。”
在網上,記者搜索到幾條“竹君苑”的售房信息。其中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售價65萬元,房主還特別備注:此房為還建房,目前可合同更名,集體辦證,只能一次性付款。
一紙證明致2.5億損失
據了解,41歲的蔡某,原系武漢市二郎廟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項目部經理、武漢市水務集團基建辦工程管理科副科長。
2000年,武漢市二郎廟污水處理廠原征用土地建有圍墻。該廠二期工程開工后,根據該工程施工圖,武漢市城市排水發(fā)展有限公司決定在原有圍墻內再建一道圍墻。
2007年8月,蔡某任該工程擴建項目的現場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工程進展、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管理、工程項目中多個承包人的協(xié)調等。
2008年初,新圍墻建成后,附近村民張某伙同他人在兩道圍墻間建房子。其間,武漢市城市排水發(fā)展有限公司的干部、職工就向有關部門反映有人在院墻外違建,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p#副標題#e#
2008年4月2日,城管執(zhí)法人員到蔡某的項目部辦公室調查取證。面對城管執(zhí)法隊員的詢問,蔡某堅稱:“我們的施工全部在院墻里面,院墻外正在做的房子和我們沒有關系。”
之后,蔡某便擅自向城管部門出具了“二郎廟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院墻外在建建筑物與二郎廟二期工程及用地無關聯(lián)”的回復。正是這份證明,導致城管執(zhí)法部門的執(zhí)法失誤,使得二郎廟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土地被違法占用。而張某等人借此共建了9棟樓房,總建筑面積60145.65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173.92萬元。
24日,武漢市水務集團原基建辦工程管理科副科長蔡某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